一個(ge) 好的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範體(ti) 係應該是一個(ge) 綜合係統,它包括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製度,一套穩定可靠的技術防範設備,一套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,一批克盡職守的保安隊伍,缺一不可。針對文物保護單位對安全防範係統的實質性要求,做如下分析。
3.1 安全防範等級確認和劃分
依據一般文物保護單位的構成及各個(ge) 功能區域的劃分,遵循“由點、線、麵、體(ti) 全方位、多層次、立體(ti) 空間防範”的原則,將文物保護單位防範區域劃分為(wei) 周界、監視區、防護區、禁區四個(ge) 縱深防護區域,在係統結構上采用四層縱深安全防範體(ti) 係。
3.2 縱深防護區域的劃分原則
3.21周界區的劃分
根據GB50348-2004《安全技術防範工程技術規範》條文“4.2.4 周界的防護”應符合下列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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